-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持續延燒,為讓本校學生安心就學,避免因防疫措施屆時無法返校而影響就讀權益,訂定本安心就學措施,提供學生彈性修業機制。
-
實施對象:因防疫措施無法返校就學之本校學生(含境外生)。
1.開學選課
-
學士班有修習下限12學分(1-3 年級)及9學分(4年級)學分規定,學生倘因疫情有更低修課學分需求者,得提出相關證明專案申請,敬陳教務長核定後,得減少修習學分。
-
本校碩博士班最少應修一科目。
-
陸生、港澳生及交換之學生因防疫無法返校,放寬可至姐妹校(或當地大學)跨校選讀。
-
校外實習因防疫無法前往實習,可由各系所另安排實務課程,簽准開課後修讀,選課不受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數限制。
-
加退選如遇特殊狀況需採人工加選且正值隔離期間者,請直接電話或E-mail聯繫教務處課務組(分機6026)或進推教育組(分機7329)協助選課。
2.註冊繳費
-
學生得提出與疫情發展之相關文件證明,申請延後註冊及繳費。
-
得受理學生通訊或委辦學籍相關事宜。
-
學士班學生倘因疫情發展核准短修學分者,總修習學分達 10 學分者收全額學雜費,9 學分以下者比照延修生收取學分。
-
學生所修科目學分如未達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得依所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毋須繳交全額學雜費。
3.修課方式
-
因需隔離影響課業之學生,教師可比照畢業班模式擇期補課,單一個案亦可放寬透過遠距視訊或線上互動教學補課,並於隔離或治療期間內定期關懷追蹤。
-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建議及教育部律訂之標準,發布學校停止上課訊息及復(補)課規劃。
-
停課、復課、彈性教學及補課措施:
一、停課期間:
(一)自大陸(或國外)返臺或在臺灣內部與確診者接觸過之學生,依規定請假,居家隔離14天;確診者,依規定請假或休學。
(二)自大陸(或國外)返臺或在臺灣內部與確診者接觸過之老師,依規定請假,居家隔離14天;請假期間課程得選擇由代課教師授課。
(三)開學後確診者,需居家隔離14天,學生其所修課程停課,可由授課教師協調另擇期補課或採遠距教學;教師得選擇由代課教師授課。
(四)疫情如嚴重達全校停課階段,由校長作出停課決議後發布辦理停課,復課時間亦視疫情後發布。
二、彈性教學、補課
(一)因防疫無法返台本國生及陸生(含港、澳生):
1.國際事務處列管無法返台註冊學生名單並通知跨校修讀方案。
2.教務處課務組協助學生跨校選課事宜,並通知該系所主任及導師。
(二)教師、學生確診者或有傳染之虞者或停課班級:
1.確診教師請假期間課程由代課教師授課。
2.上課班級有確診學生或認定有傳染之虞者或停課班級,由該班教師透過數位學習平台(Moodle)遠距教學或擇期補課。
(三)遠距教學線上彈性教學,由教務處課務組與電算中心共同協助教師相關授課事宜。
三、復課:
全校停課復課後,由教務處規劃利用週休例假日、夜間或暑假時段進行彈性補課。
四、停修:
申請停修日期與一般生相同,因隔離停課學生自願停修者,放寬申請停修課程數或以退選方式辦理,不計入成績單註記但不退費。
4.考試成績
-
本校將依科目性質,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如繳交報告、個案補考等)處理科目成績,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5.學生請假
-
因防疫無法返校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教務處請假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或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
-
經核准之公(事、病)假,因防疫需要而缺課者,不列入缺課扣考及不受學則規定勒令休學限制。
-
因防疫不能參加考試者,得專案辦理補考,不受考試規則二週內補考之限制。
-
請假資料係作為教師評分參考,教務處將發文通知教師,因防疫需要而缺曠課者,不得計為學期成績扣分參考。
6.校外實習
-
大多數學生均已於 2/3 開始校外實習,故不調整實習期間。
-
自中港澳返台的學生,因配合政策居家檢疫14天後,始可至機構進行校外實習,至於實習結束時間是否延長,請系上協助實習生與機構進行協商,作法如下:
(1)檢據向機構請假,並不得計為實習成績扣分參考,實習結束時間依照合約原訂日期。
(2)由系上發文機構,載明「學生因自主管理14天導致變更合約起迄時間,因而延後實習結束時間」;此作法須同時向保險公司辦理延長實習意外險期間。
-
請本學期需校外實習系所評估實習場域,因防疫要求或至有感染疫情場域(國家)疑慮實習者,可暫停實習,若畢業前無法完成實習之個案,由系所從寬認定以專簽予以協助,減少實習時數或回學校以替代課程補課。
7.休退學及復學
-
因武漢肺炎無法返校或因隔離無法繼續學習,擬辦理休學者,得專案受理(得採通訊及委託辦理),不受原休學期間限制,休學期限屆滿者得專案延長休學。當學期學雜學分費已繳交者得全額退費。
-
學生因隔離措施導致當學期成績不理想,得放寬該學期成績不計入應令退學之計算。
-
學生涉修業年限者,將依其申請考量其專案休學期限,彈性延長其修業期限。
8.畢業資格
-
因防疫要求致無法完成特定畢業條件之個案,由系所或相關單位從寬認定,專簽予以協助。
9.資格權利保留
-
因防疫要求致影響當學期申請境外修讀或實習等狀況,其當學期申請資格原則予以保留,並由國際事務處及系所協助後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