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113 學年度四技轉系通過名單
依據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士班學生轉系辦法
定義 轉系:日間部學生轉至日間部相同學制其他系、進修部學生轉至進修部相同學制其他系。
申請資格 修讀四年制學士學位之學生入學後,於第二、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但於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轉系者,僅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之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之學系二年級肄業。
各系學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系
  休學生尚在休學期間者。
  各多元入學招生中規定不得轉系者。
  參加轉學招生考試錄取本校轉學生,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入學後不得辦理轉系
  參加產學四技學士專班甄試錄取本校產專班學生,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入學後不得辦理轉系
  推薦甄試入學99學年(含)前入學者。
應繳交資料
學生轉系申請表
申請時請詳閱下列113學年度轉系各系評定公告表
申請期限

自113年4月22至113年4月26日止

作業流程 學生欲申請轉系者,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表,且依各系公告評定表檢附相關資料,並送請轉出及擬轉入系系主任簽註意見後,再送教務處初審,其辦理程序如次:
  於每學年依行事曆所訂申請時間,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件填寫,辦理轉系或轉部手續。凡逾申請期限未完成申請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
  經原肄業系(所、學位學程、專班)及擬轉入系(所、學位學程、專班)雙方主管同意,同意與否,均須將本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備查
  申請轉系學生需親自與擬轉入系主任洽談,了解該系特性、有無缺額、學分承認等有關事項後,請擬轉入系系主任簽註面談意見。
  將轉系申請書親自送請轉出系主任同意並簽章。
  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應親自將轉系申請書連同一份填妥學生姓名、地址並貼妥回郵之信封於規定時間內送繳教務處
  轉系申請案經彙整後提請學生轉系審查委員會核定後通知並公布。
學生轉系以一次為限,既經核准,不得請求再轉其他系或回原系,轉系當學年若辦理休學或放棄者,其轉系自始無效。
經核准之學生得於下學年(112年9月)轉入系辦理註冊並依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抵免
113學年度學士班辦理轉系缺額及評定方式
學院 系(學位學程) 轉系缺額 評定方式
農學院 農園生產系
日二 2
水產養殖系
日二 1
動物科學與畜產系
日二 4
植物醫學系 日二 3
日三 1
生物科技系 日二 2
日三 3
木材科學與設計系 日二 1
日三 3
食品科學系 日二 1
日三 3
工學院 環境工程與科學系
日二 1
日三 2
機械工程系
日二 4
日三 1
進二 4
進三 2
生物機電工程系
日二 1
日三 6
進二 38
進三 42
土木工程系 日二 2
日三 6
進二 5
進三 18
車輛工程系 日二 4
日三 10
材料工程系
日三 2
管理學院 農企業管理系 日二 3
日三 6
資訊管理系 日二 1
日三 4
工業管理系
日二 5
日三 7
企業管理系
日二 10
日三 3
時尚設計與管理系
日二 4
餐旅管理系
日二 2
日三 2
財務金融國際學士學位學程 日三 1
人文暨社會科學院 應用外語系 日二 1
日三 1
社會工作系 日二 2
進二 5
進三 3
休閒運動健康系
進三 5
國際學院 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 日二 2
日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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